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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官方网站观典防务(688287):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回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03:00浏览次数: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观典防务(688287):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回复观典防务(688287):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回复

  原标题:观典防务: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末,公司预付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22,901.36万元。其中,涉及1,680.29万元为于 2024年履行的项目,其余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21,221.08万元。截至 2024年 4月 28日,公司收回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21,221.08万元和退还补偿金(实控人对资金占用的补偿)593.33万元,合计 21,814.41万元。2024年 4月 29日,公司在上述收回的基础上转出 14,064.41万元,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述款项仍未归还。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认为:(1)针对 2024年履行的 1,680.29万元涉及的项目,具备商业实质;(2)形成 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的资金流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其中 2022年流出 13,900.00万元,2023年流出 14,484.11万元;(3)2024年 4月转出的 14,064.41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4)截至本回复披露日,2023年末预付款项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余额合计 2,599.26万元,经公司自查,其中不具备商业实质且款项未归还金额 1,854.11万元;(5)综上,目前仍有共计 15,918.52万元未归还,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截至 2023年末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公司认为,其存在 8,800.00万元仍处于质押状态的定期存单,以及 4,460.00万元受限保证金,系为其他公司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融资便利。

  公司历史上存在 30,168.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和 3,100.00万元的受限保证金,截至 2023年末均已解除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认为,其仍存在 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处于质押受限状态,其中 3,000.00万元为关联方昭阳文化提供的质押担保;同时存在为其他公司无商业实质的保理业务提供融资便利、公司作为最终付款方的情况,对应债务金额为 3,552.56万元,上述金额均为 2024年新增。

  1)基于公司当前提供的大额预付供应商与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相关流水、实控人及其近亲属(高迎轩、杜光琴和杜欣睿)、实控人之子高迎轩女友韩璐的相关流水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发现其余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中,鑫致远资金流水中存在向实际控制人高明近亲属杜欣睿转出 2,000.00万元的情形、路路畅通资金流水中存在 13,600.00万元来自公司的情形;其余资金根据公司说明,亦为实控人个人使用;根据公司自查,确认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大额预付款项21,221.08万元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因目前获取的资料尚不充分,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仍在核查中;

  2)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在核查公司的资金流水后,发现公司曾于 2024年 4月28日收回金额 14,064.41万元,通过关联方昭阳文化借款归还公司;2024年 4月29日将该资金转出公司后偿还该借款;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仍未归还。

  经取得并查阅预付款项余额明细、期末预付款项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的交易合同、对观典防务相关人员及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根据公司说明,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蜂巢体系公司、中邦天下、北京太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合计 678.64万元,具备商业实质;其余无商业实质已收回款 66.51万元,其余 1,854.11万元不具备商业实质。

  1)公司担保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公司 4,300.00万元对外担保的借款人为杨云和李军,杨云和李军分别担任鑫致远和蹊由数据的法人,银行受借款人委托将资金支付给岚琪源、亚美复合、际翔智能和路路畅通,其中岚琪源、亚美复合和路路畅通亦为公司大额预付的对手方。目前尚未取得岚琪源、亚美复合、际翔智能和路路畅通的完整流水,根据目前核查的情况,存在直接流向关联方路路畅通的情形,亦存在流向公司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2)公司 2,560.00万元受限保证金的用途系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对应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受限状态目前已解除;同时,截至 2023年末,公司还存在 1,900.00万元受限保证金,用途和性质同上,目前也已解除。

  3)截至目前已发现公司仍有 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处于质押受限状态,存在担保资金流向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况,其中 3,000.00万元为关联方昭阳文化提供的质押担保;同时,公司目前负有为其他公司无商业实质的保理业务而承担的 3,552.56万元付款责任;上述金额涉及北京银行光明支行和华夏银行北京运河绿色支行,公司目前在上述银行的资产规模共计 17,897.30万元,存在一定风险敞口。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观典防务”)于 2024年4月 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年报显示,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包括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22,901.36万元。其中,支付北京路路畅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642.18万元,北京岚琪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4,213.19万元,北京鑫致远科技有限公司1,648.90万元,北京亚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600.00万元,北京世恒普惠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200.00万元,北京天华恒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97.10万元,上述款项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已全部收回。年审会计师的保留意见中认为,无法判断该等款项的性质和商业合理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此外,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2,778.97万元,同比增长101.32%。

  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与公司的接洽及合作过程,在预付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手段,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应用的具体项目,向供应商大额支付及收回款项的时点及原因,是否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的情形;(3)期末预付款项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对应合同内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一)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与公司的接洽及合作过程,在预付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手段,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成立日期:2001年 7月 25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生产智能卡、磁片、 色带、打卡机、打印机、模块

  1、李金成 (实际控制 人)持股 60.00% 2、李瀛智持 股 38.00% 3、李国华持 股 2%

  1、成立日期:1999年 4月 6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百货、电子计算机及外 部设备、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装饰材料;家居装 饰;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1、焦艮锁 (实际控制 人)持股 80.00% 2、胡云华持 股 18.20% 3、马杰持股 1.80%

  1、成立日期:2015年 3月 25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技术推广;零售电子产品、日用杂 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机械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 备、实验室专用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委 托加工电子产品

  北京亚美 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 (曾用名: 北京亚美 密胺制品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亚美复 合”)

  1、成立日期:2004年 8月 9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密 封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 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民用航空材料 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制造;模具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1、成立日期:2004年 5月 27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项 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策划;销售家具、灯具、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其 辅助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礼仪服务; 软件开发与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工程 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1、成立日期:2003年 7月 30日;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零售日用杂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器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 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 车配件、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接受委托对餐饮企业 进行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家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租赁计算机;计算 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

  公司在与前述供应商开展采购业务前,已全面查询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未发现供应商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前述供应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采购业务控制制度》之《采购环节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公司与岚琪源、亚美复合、世恒普惠、鑫致远以前年度已经多次开展过业务合作。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公司有扩大无人机产品产能的需求,且岚琪源具备同类设备的采购、建设方面的资源及经验,公司采购复合材料制件热压成型系统、冷压台、各类加工中心等研产设备,双方于2017年已经开始合作。

  亚美复合是以复合材料开发、复材产品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提供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复合材料的原材料、半成品。基于亚美复合的产品早已应用于航空领域,公司在无人机飞行装备的复材结构方面的技术及业务发展有需求,双方于2020年开始已经展开合作。

  世恒普惠以工程为主业,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办公区装修服务。双方基于公司购置的工商联办公区的装修服务,于2017年已经开始合作。

  天华恒信持有“廊坊开发区岳洋路7号7#厂房A栋”房屋一套,作为该房屋实际所有者意欲转让,公司基于自身扩建需求,双方于2023年开始合作。

  鑫致远是以机械设备、系统集成、实验室专用设备的销售的供应商,于2020年向公司提供了回流式风洞设计方案、建设及技术培训等服务。

  3、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经查询上述六家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并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路路畅通持股33.33%股东韩璐为实控人之子的女友外,未发现其余五家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应用的具体项目,向供应商大额支付及收回款项的时点及原因,是否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22,901.36万元,其中期后已全部交付项目的余额为1,680.29万元,期后未全部交付项目的余额为21,221.08万元,合计22,901.36万元。相关项目金额构成、采购内容、应用的具体项目和向供应商大额支付及收回款项的时点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天华恒信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司向天华恒信购买坐落于“廊坊开发区岳洋路7号7#厂房A栋”房屋一套,与已购置的7#厂房B栋和C栋、5#厂房A栋B栋和C栋形成合围。合同金额1,597.1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支付购房款597.10万元。

  上述房屋已于2024年2月26日交付至公司,目前已经开始办理契税手续,房屋的产权证书预计将于2024年6-7月取得,该《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在正常履行中。597.10万元预付购置内容属于长期资产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预付款项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23年末岚琪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合计1,083.19万元,用途为采购无人机生产设备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北京岚琪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依据公司场景加工技术要求,用机加工设备进行定制化服务,“采购‘立卧两用五面体加工中心’‘重型立式加工中心’‘高速龙门加工中心’‘高速高精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六件大型设备”,用于中远程无人机的生产之用,合同金额1,53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2023年9月及12月共支付货款1,224万元。预付购置内容属于长期资产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1,083.19万元。

  本报告期后,公司上述采购的“五面体加工中心”等六件大型设备,岚琪源已全部交付,上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曾于 2024年 4月 28日收回 14,064.41万元,该资金于 2024年 4月 29日转出。原因为公司实控人高明由于缺乏财务相关知识,认为通过短期借款临时填补上述资金的方式可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因此于 2024年 4月 28日借款并通过关联方昭阳文化归还公司 14,064.41万元,2024年 4月 29日按借款约定将该资金转出公司后偿还该借款。

  2022年度支 付的 1,000.00 万元无相关 审批且长时 间未到货,不 具备商业实 质; 其他采购合 同中部分未 开票进项税 额 132,743.41 元正常执行, 2024年 1月 已收回发票。

  《采购合同》 约定观典防 务向亚美复 合采购“等离 子喷涂铌粉 末”合同金额 为 800万元。

  《采购合同》 约定观典防 务向致导采 购“数传控制 器、传感器数 据集成模块、 终端分控模 块、主控模 块、差分模 块、主控芯片 等”合同金额 为 358.45万 元。

  《航空拍摄 服务合同书》 约定观典防 务向安阳蜂 巢采购“承德 地区无人机 航测数据”内 容,合同金额 为 83.30 万 元;《技术服 务合同书》约 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天 津航宇智能 装备有限公 司采购“某型 高速无人飞 行器结构强 度测试技术 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 74.38万元。

  《装修工程 承包协议》约 定观典防务向中邦天下 采购“廊坊国 际企业港 C 区 7#厂房项 目装修”内 容,合同金额 805万元。

  《买卖合同》 约定观典防 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 北京太航时 代科技有限 公司采购“防 水舵机”设 备,合同金额 120万元。

  《订购合同》 约定观典防 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 北京和瑞祥 云新宇科技 有限公司采 购“通信板、 通信芯片、信 号传感器”等 产品,合同金 额 352万元, 期末余额为 上述合同的 进项税 404,955.73 元。

  《工程施工 合同》约定观 典防务向典 诚建筑采购 “项目装修 设计”内容, 合同金额 70 万元。

  《专项法律 服务协议》约 定泽文律师 事务所就观 典防务企业 管理与经营 的风险控制 等相关事宜 提供专项法 律服务,合同 金额 40万元

  《技术委托 开发合同》约 定观典防务向海睿科技 采购“某型无 人机注塑件 设计”项目, 合同金额 45 万元。

  注:蜂巢体系公司金额包含安阳蜂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天津航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经公司自查半岛体育官方网站,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蜂巢体系公司、中邦天下、北京太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合计678.64万元,具备商业实质;其余无商业实质已收回款66.51万元,其余1,854.11万元不具备商业实质。

  (2)访谈上述供应商及公司实控人,了解其与公司的接洽及合作过程,确认观典防务在预付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手段;

  (3)网络核查并访谈上述供应商,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获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高迎轩、杜光琴和杜欣睿)的部分流水,确认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1)访谈公司实控人及相关采购人员,现场查看相关项目成果; (2)查阅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相关银行付款凭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资金的部分银行流水,获取相关供应商框架协议,确认项目的具体情况; (3)网络核查上述供应商及其主要人员,获取公司上述采购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关供应商出具的确认函,并经访谈,确认上述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3、(1)查阅公司截至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明细,取得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的相关合同,通过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对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进行核查,并将公示的相关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叉比对;

  (2)访谈公司负责上述采购事宜的采购人员,了解交易内容、对应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3)访谈上述除天津高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因合同终止无业务往来,故不予接受访谈)外的前十大供应商,确认交易金额、对应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1)根据相关访谈记录及工商信息,公司补充披露的大额预付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情况相符;

  (2)根据相关访谈记录,公司在预付采购前了解相关供应商背景情况。但缺乏商业实质的采购,保荐机构无法对相关资质进行确认;

  (3)根据与相关方访谈,取得部分资金流水,相关方出具的声明函,及网络、工商查询,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如下:天华恒信、岚琪源、鑫致远、亚美复合、世恒普惠未发现法律形式上的关联关系;路路畅通为韩璐持股33.33%的企业,根据本次资金流水穿透核查并访谈发现,韩璐为实控人之子高迎轩女友,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韩璐与路路畅通为关联方;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保荐机构获取的相关供应商大额预付部分的流水,查阅相关合同,访谈相关供应商,实地查看期后已全部交付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对应的房屋和无人机生产设备,确认其线)其余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提供的大额预付供应商与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相关流水、实控人及其近亲属、实控人之子高迎轩女友韩璐的相关流水核查,保荐机构发现其余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中,鑫致远资金流水中存在向实际控制人高明近亲属杜欣睿转出2,000.00万元的情形、路路畅通资金流水中存在13,600.00万元来自公司的情形;其余资金根据公司说明,亦为实控人个人使用;根据公司自查,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大额预付款项21,221.08万元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因目前获取的资料尚不充分,保荐机构仍在核查中;

  (3)根据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公司曾于2024年4月28日收回大额预付款项14,064.41万元,系通过关联方昭阳文化借款归还公司;后经公司流水核查发现,2024年4月29日将该资金转出公司后偿还该借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仍未归还。

  3、根据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的预付款项余额明细、期末预付款项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的交易合同、对观典防务相关人员及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公司自查认为,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蜂巢体系公司、中邦天下、北京太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合计678.64万元,具备商业实质;其余无商业实质已收回款66.51万元,其余1,854.11万元不具备商业实质。因目前获取的资料尚不充分,保荐机构仍在核查中;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和持续督导义务。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了公司违规进行大额预付的异常情况,并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尽快偿还大额预付,并在得知公司再次转出14,064.41万元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督促公司应尽快归还上述资金。同时,保荐机构采取如下措施:

  1)对于实控人、董监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和专项现场检查培训,内容包括新“国九条”解读、违规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退市与风险警示等相关规则;

  2)对于内控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完善内控管理,督导公司规范使用银行的U盾、发布公告的相关E-key、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公章。

  2)持续监督公司付款审批环节,对于涉及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合同进行提前审阅,督导付款流程;

  3)继续督促公司完善内控管理,督导公司规范使用银行的U盾、发布公告的相关E-key、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公章。

  2.访谈上述供应商及公司实控人,了解其与公司的接洽及合作过程,确认观典防务在预付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手段;

  3.网络核查并访谈上述供应商,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获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高迎轩、杜光琴和杜欣睿)的部分流水,确认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查阅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相关银行付款凭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资金的部分银行流水,获取相关供应商框架协议,确认项目的具体情况; 6.网络核查上述供应商及其主要人员,获取公司上述采购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关供应商出具的确认函,并经访谈,确认上述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7.查阅公司截至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明细,取得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的相关合同,通过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对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进行核查,并将公示的相关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叉比对;

  9.访谈上述除天津高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因合同终止无业务往来,故不予接受访谈)外的前十大供应商,确认交易金额、对应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公司补充披露的大额预付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在预付采购前了解相关供应商背景情况,不具备商业实质的采购,年审会计师无法对相关资质进行确认;核查未发现天华恒信、岚琪源、鑫致远、亚美复合、世恒普惠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形式上的关联关系;路路畅通为韩璐持股33.33%的企业,核查发现韩璐为实控人之子女友,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购置的已交付的房屋和设备真实存在;鑫致远资金流水中存在向实际控制人高明近亲属杜欣睿转出2,000.00万元的情形、路路畅通资金流水中存在13,600.00万元来自公司的情形;根据公司说明,其余资金亦为实控人个人使用;根据公司自查,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大额预付款项21,221.08万元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因目前获取的资料尚不充分,年审会计师仍在核查中。

  公司曾于2024年4月28日收回大额预付款项14,064.41万元,系通过关联方昭阳文化借款归还公司;后经公司流水核查发现,2024年4月29日将该资金转出公司后偿还该借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仍未归还。

  3.公司自查认为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蜂巢体系公司、中邦天下、北京太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合计678.64万元,具备商业实质,其余均不具备商业实质。因目前获取的资料尚不充分,年审会计师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二、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18,757.98万元。其中,4,300万元资金于2023年6月以定期存单方式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于2024年4月24日解除质押。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称,相关事项未能获取相应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其披露的完整性。此外,公司另有2,560.00万元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及关联关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担保的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2)补充披露受限保证金的资金用途、受限原因、存放地点、受限方式、受限期限,对应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资金或融资便利;(3)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资产受限、违规担保等问题。

  (一)补充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及关联关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担保的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

  2023年 6月,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光明支行”)签署了 2份《质押合同》,质押物为公司银行定期存单,合同编号为:05501X230004和 05501X230003,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6月 28日,观典防务与光明支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05501X230004)。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 6月 21日,观典防务与光明支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05501X230003)。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借款人李军为蹊由数据的法人,公司与蹊由数据自 2018年-2023年之间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经公司核查,担保的资金流向岚琪源、亚美复合、际翔智能和路路畅通,其中路路畅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高迎轩的女友韩璐持股 33.33%的企业。目前尚未取得岚琪源、亚美复合、际翔智能和路路畅通完整流水,根据目前核查的情况,存在直接流向关联方路路畅通的情形,亦存在流向公司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受限保证金的资金用途、受限原因、存放地点、受限方式、受限期限,对应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资金或融资便利

  公司受限保证金的受限原因为贷款保证金,存放地点为公司在北京银行光明支行的保证金账户,资金用途是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截至目前,2,560万元保证金受限状态已解除。公司贷款对应业务不存在商业实质,银行受公司委托将贷款直接支付给蹊由数据、亚美复合和和瑞祥云,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23年末,除了前述 4,300.00万元北京银行光明支行的违规担保外,公司在该银行还存在 4,500.00万元的质押担保,对应 4,225.00万元的借款; 2、截至 2023年末,公司已解除的历史违规担保情况

0757-85561658